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为凉山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全面开展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依法治安。 对照《凉山州全面依法治州2019年工作要点》(凉法委发〔2019〕1号)和四个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的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2019年2月,凉山州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目前仍处于改革过渡期,增加了10多项职责。按照边组建边应急的原则,尽快形成大安全、大应急、大联动的工作格局。一是起草了我州《关于加强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调整完善凉山州应急委员会的通知》,下设18个专项指挥部。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有效处置森林火灾36起、草原火灾4起;统筹抓好城乡消防工作,创新提出农村消防治理“116”模式,农村火灾发生率下降50%。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健全与水利、自然资源、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防汛和地质灾害检查督查,积极应对甘洛“7•29”“8•3”暴雨严重灾害和“8•14”山体边坡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二是不断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2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救援力量调配机制;与3支驻州军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建立配合联络、信息共享、技能培训、装备保障等机制;与6家在凉施工大型企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协同机制;引导支持2支社会救援力量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完善了应急领导机制、厘清了应急职能职责,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工作。将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列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内容,促进我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台阶。成立凉山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凉山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州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安办〔2019〕60号),在全州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州安委会201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安委会主任苏嘎尔布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和部署,并印发《关于全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凉安办〔2019〕71号),对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县市、州级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梳理出需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企业共217家,督促有关企业年底前完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等企业内部主体责任清单。
(三)强化安全生产巡查和综合督查。9月2日至9月13日,州安委会组织8个巡查组,从30个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的46名巡查组成员和16名矿山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对西昌、德昌、普格、布拖、金阳、美姑、越西、喜德等8县市党委和政府近三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巡查,延伸巡查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市级部门、5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外的其他重要保障部门、5-8个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办)及工业园区,随机抽查1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此次巡查,共巡查县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169个、乡镇43个、企业92个,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975条(其中:县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396条、乡镇147条、企业431条),受理信访举报1件,已移交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9月3日至9月20日,由州级领导带队,以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为主要成员,组织5个督查组开展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各县市地灾防治、防汛减灾、应急保障和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随机抽查2个乡(镇),实地检查2家企事业单位和20个州级部门。此次督查,共督查县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68个、乡镇61个、企业108个,州级有关部门20个,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384条,逐一向相关县市、部门和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同时,还深入开展 “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工作,全州共派出检查组145个,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聘用安全专家22人次,检查企业437家,下达执法文书768份,发现隐患2965条,限期整改2660条,采取现场紧急处置措施19项,停产停业10家,立案查处26起,处罚金额54.1万元。目前,已整改隐患2544条,整改率为97.8%。针对煤矿领域,此次专项行动共派出检查组14个,执法人员41人次,检查企业12家(次),发现隐患27条,限期整改19条,均已整改到位,无立案查处情况。检查组对各个被检查单位均如实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严格问题登记、整改销号、立案处罚等监察执法工作。
(四)强化安全监管和监察执法。扎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及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全州“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一是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凉应急〔2019〕77号)采取法制审查适时跟进的方式,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跟踪。二是规范决策程序。贯彻《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15〕24号)。从2017年起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对重大事项实施开门决策。坚持用“三个把关”(即:“法制机构”“案审委员会”与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理)制度,明确行政决策权限、范围、规则,规范了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决定程序,严格执行案件调查与审理分离制度,有效促进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运行。三是规范执法主体。逗硬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要求组织2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全部考核合格。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期年审行政执法证件。四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关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每月通报行权平台运行情况,实行行权公开运行“三同时”(检查、录入、报账)制度,凡未按时录入的,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五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以及烟花爆竹“治超”三大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开展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专项执法行动以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等行动。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对辖区内95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监察执法检查,1-10月共查处安全隐患310条,出具《现场检查记录》22份,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61.75万元,事故处罚343万元。
(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广泛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举行凉山州暨西昌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法律七进”“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还陆续开展了群众性应急预案和竞技演练、主题宣讲、“安全生产凉山行——媒体走基层”和“网上安全生产”和科普宣传、行业(领域)性安全宣教等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应急管理”为主题,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危化品及全民应急知识竞赛,竞赛得分234874分,在全省21市州排名第8位。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问题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信访举报处理,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14件,主要涉及矿山安全隐患、事故瞒报、意外伤亡、应急避难场所隐患、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等。目前已经处理结案10件,其余信访报案件正调查处理中。经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事故纠纷及时进行调解,防止事故事态扩大或恶化。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第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第12号),取消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等23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改为部门内部核查或书面承诺。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的通知》(川应急〔2019〕46号)的要求,取消了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行政审查,联合试运转实行备案管理。二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意见〉办法》,出台了十二大类22项措施,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推动与民营经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七)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川安监〔2017〕108号)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发现违法事实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并提出移送建议。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和执法案件移送机制。
(八)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会、中心组等会议会前定期学法制度,搭建学法平台,明确学法内容,通过视频培训、网络培训、集中调训等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的集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安全生产执法体系不健全,“放管服”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执法力量薄弱、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执法”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执法人员进口关,推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宣传普法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