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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凉山州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州应急管理局时间:2025-02-05 14:5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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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凉山州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执法支队,局内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关于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经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凉山州应急管理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202525


凉山州应急管理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责任措施落地,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真查彻改问题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力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重点执法与常规执法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四不两直”、暗暗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任务主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强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上一年行政许可企业的事后监督抽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及分项计划

2025年全年365天,共53周,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端午、火把节中秋、国庆节、民族团结进步节、州庆、彝族年)共21天,法定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共240天(365-104-21=240天)。

依据有关规定,执法支队和各科室列入执法计划人员共21人,全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5040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为1622主要指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为2010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为1408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执法部门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执法支队、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涉及监督检查的,要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记录,检查后要及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执法支队、各有关科室要指定专人每月整理汇总执法记录备查。

(二)严格依法执法。行政执法主体适当,执法检查达到规定的覆盖率、整改率,执法检查内容符合规定,各类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合法,执法决定的内容适当等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自由裁量、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合法等。

(三)树立良好形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执法检查+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排查分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的廉政风险,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明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附件: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


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承担监督检查

任务的科室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凉山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工作任务

1.总体任务

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牵引,以发生事故企业、行业重点企业、中央在凉企业、省属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为重点对象,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管理、第三方管理、事故调查及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中介机构服务等为重点内容,注重管理细节,加强动态监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着力解决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的本质性、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充分运用执法监察结果,针对企业问题查找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改进安全监管对策和措施,有效解决企业责任体系不健全、制度不落实、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彻底、岗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应急保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县(市)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基层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年计划执法检查企业38家,随机抽查暗访部分企业,指导执法全年不少于3次,对县(市)执法机构,以开展“现场跟随执法指导”等方式,强化对基层执法指导和调研。

2.重点任务

1)非煤矿山领域。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地下矿山的动火作业、提升运输、机械通风、采场施工作业,露天矿山的边坡角度、台阶高度,尾矿库排洪系统、坝体稳定性、干滩长度等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环节,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设计生产建设和作业。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动火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化工老旧装置、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特殊作业、承包商安全管理。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规存放、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进行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等级较高储量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库房。

3)工贸领域。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巩固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高发领域重点管控事项清零成果。

4)教育培训领域。持续打击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凉山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18名,到编执法人员14名,1负责支队财务人事管理工作,1名在州应急管理局窗口开展行政审批工作,1名在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政策法规科工作,5新招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实际在岗执法的人员6名。2024年机构改革后,西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为州级执法支队的派驻机构,名称为凉山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昌大队,西昌大队现有执法人员7名,因执法人员编制未划转到凉山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未取得凉山州应急管理局执法资格,故西昌大队执法计划单列,由西昌市应急管理局报西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总法定工作日共计1440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监察执法人员数量。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684

1.重点检21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468个工作日。

(五)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370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日80个。

2.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40个。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日40个。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日40个。

5.配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日30个。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日40个。

7.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日20个。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的工作日80个。

(六)非执法工作日共386

1.应急值守96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20日。

3.病假、事假30日。

4.参加党群活动60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护理假等80日。

)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12个)。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西昌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公司凉山分公司四川省西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会理大铜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大铜矿会东县凯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会东满银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乃托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盐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昭觉金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6个)。

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攀西钒业科技有限公司、西昌久鑫钒钛有限公司、西昌市和锐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西昌裕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昌钱途动物食品有限公司、西昌市银天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航天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西昌长安汽车站有限公司、会理秀水河矿业有限公司秀水河铁矿、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豹子沟尾矿库、会理县财通铁钛有限责任公司白草铁矿、四川中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会理分公司、会理县通发成品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通元加油站、会理县天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龙铜矿、会理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绿水铜矿、会理县土产日杂废旧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县无机化工有限公司、德昌金锋橡胶有限公司、四川纳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鑫盛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县城乡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和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会东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会东坪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会东满矿攀鑫矿业有限公司、冕宁县隆盛达硅业公司、冕宁县飞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嘉华锦屏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蓝星(西昌)航天化工有限公司、冕宁县方兴稀土有限公司、冕宁县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甘洛县恒宇矿业有限公司、甘洛县红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洛县佳禾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普II铅锌矿、甘洛鸿利达矿业有责任公司、甘洛县高桥粘土矿井(普通合伙)、四川甘洛县株冶乐日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甘洛县株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洛县丰鑫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甘洛县滕泰碳化硅厂、新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凉山索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越西县大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凉山州福银苦荞食品有限公司、越西县新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喜德县良在硅业有限公司、喜德县物资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喜德宏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建国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喜德县明洋铁矿(普通合伙)、宁南县点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南三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南县南丝路集团银鸿丝业有限公司、凉山州永裕光伏材料研发有限公司、四川豪吉食品有限公司(普格工厂)、普格县晟葳矿业有限公司、盐源县航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源县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盐源县王树军小龙潭石灰石矿、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菜园子铜金矿、凉山州跨克苦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昭觉县林鑫日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建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布拖县土产日杂废旧有限责任公司、布拖县宏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美姑县润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美姑县峨美铁合金厂、雷波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卡哈洛磷矿、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金阳县林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金阳县恒天气体公司、金阳天泰矿业有限公司金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执法人员3名。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720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60个。

1.重点检查45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15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440个。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71个工作日。

2.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6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5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5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4个工作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15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5个工作日。

8.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5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6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220个。

1.应急值守45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9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15个工作日。

4.党群活动3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40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

四川盐业凉山分公司、西昌攀西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

随机抽查1家企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执法人员4名。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960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204个。

1.重点检查10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10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520个。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50个工作日。

3.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4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0个工作日。

9.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5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236

1.应急值守48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0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20个工作日。

4.党群活动28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40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11)。

攀西永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德昌久源钒钛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德昌湧鑫钒业有限公司、美姑凯元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县宏发钒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东金川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凉山分公司经久油库、德昌县城乡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吉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0)。

随机抽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0家。

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执法人员2名。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480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54个。

1.重点检查4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266个。

1.实施行政许可10个工作日。

2.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个工作日。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动态检查工作2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6个工作日。

8.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8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160个。

1.应急值守24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6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10个工作日。

4.党群活动2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25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3)。

凉山州益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盐源西钢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干塘煤矿一井、会理县白果湾乡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白果湾乡村煤矿。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

甘洛锦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斯觉镇一号煤井。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执法人员4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960个。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520个。

1.重点检查28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24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232个。

1.实施行政许可82个工作日。

2.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5个工作日。

5.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5个工作日。

7.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2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208

1.应急值守48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2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2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40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4个)。

甘洛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普Ⅱ铅锌矿、雷波县梯戈瓦杂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雷波县瓦杂姑磷矿、盐源县中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源县塘房沟铁矿、会东县兴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街乡二台坡铁矿。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6个)。

德昌华通运稀土尾矿管理有限公司大陆槽尾矿库、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菜园子铜金矿雷波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卡哈洛磷矿一期采矿工程大岩洞矿段Ⅰ、Ⅱ采区喜德县福联实业有限公司鸡打鼓大理石矿、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会理县红泥坡矿区铜矿、昭觉县美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甘洛石灰岩矿。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执法人员2名。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480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00

1.重点检查6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4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82

1.参加综合督查、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10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20个工作日。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8个工作日。

4.参加州级部门联合监督检查24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198

1.应急值守24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8个工作日。

3.完成各类文件的制定、转发6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18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2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24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6个)。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四川纳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喜德县良在硅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盐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甘洛鑫晶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一般监督检查企业(4个)。

随机抽查4家。